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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贴纸条给小偷 入户盗窃处罚更重

123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东莞大朗律师  

居民贴纸条给小偷

12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上述小区,小区保安称,写上述纸条的居民系该小区12号的1楼住户。该户门窗紧闭,阳台、卧室等房间朝外的窗户上共贴了5张纸条,内容和网上爆料的图片一致。记者试图联系该户居民,但无人应答开门。

一名邻居表示,这户人家租住着两名男子,早出晚归,周末不住这里。“居委会来调查过好多次,都没找到这户人家的租户,他们每逢周末会回老家,失窃就是周末发生的。”邻居认为,小区治安环境不错,她家并没有发生过盗窃,“现在他们贴这张纸条,是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会不会引来更多小偷”

凯旋花园居委会主任告诉记者,涉事的这户人家系某公司员工宿舍,里面住着两名男子。“这户人家两年内被偷窃了3次,都是周末家里没人时被偷盗,最近的一次大概在两个月前。”该居委会主任称,12月17日,社区民警发现这户人家在窗上贴纸条“恳求”小偷莫光顾,赶紧联系居委会进行上门走访,但多次敲门均无应答。(新闻来源:北青网)

入户盗窃处罚更重

《刑法修正案(八)》公布实施后,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条文规定,入室盗窃将作为盗窃罪的一种严重情节,收到较为严厉的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入户盗窃”的“户”解释为: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以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篷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入户盗窃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安全,而且还对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故应当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作者:文道全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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