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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过户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随意撤销

123发布时间:2022年12月4日 东莞大朗律师  Tags: 房产赠与过户的条件有哪些,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随意撤销

  钟春标主任律师,东莞大朗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产赠与过户的条件有哪些

房产过户的方式有赠与继承等,如果是通过赠与进行过户的话,那么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所需要的条件就是已经取到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不存在抵押未还清的情况。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房产赠与过户的条件有哪些

房产赠与需要该房产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存在抵押未还清的情况,办理房产赠与需准备的资料有:

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赠与公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根据规定,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证明;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国有土地使用证;

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注:过户时以行政机关的具体要求为准。

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随意撤销

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随意撤销

不可以。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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